26日上午,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了涉及抓捕红嘴鸥的照片,微博发出后,被其他网友举报。昆山森林公安西山分局接到举报后,核查联系到涉事男子。当天下午,该名男子从曲靖赶往昆明接受调查。
经调查,违法人贺某某(男,35岁,四川省广安市)于2019年2月22日下午在昆明滇池海埂大坝与朋友们一起玩耍时,出于好奇,将海鸥抓住并拍照,在被大坝上的工作人员劝阻后,红嘴鸥放飞。经询问,违法人贺某某如实陈述在大坝有手抓海鸥照相的违法事实。目前,昆明市森林公安局西山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后,2月27日上午,贺某某在海埂大坝通过新闻媒体就抓捕海鸥拍照一事公开向公众道歉,呼吁其他游客引以为戒,要文明观鸥,不要伤害海鸥。
鉴于近期抓鸥虐鸥事件频发,昆明市森林公安局下一步将加强对野生鸟类栖息地的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鸟栖息地、非法猎捕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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