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发现这两起案件作案手段、凶残程度与前一起未遂案件极为相似,断定三个案子系同一凶手所为,遂决定并案侦查。专案组根据50多天的调查结果和9名目击者、知情者提供的证据和线索,最后确定住在东湖小区的乔建国有重大作案嫌疑。很快将乔建国家包围,20多名便衣警察在乔的居住区附近设了5个监控点,准备等乔一出门就立即抓捕。但又有过3次服刑经验的乔也很快发现了警方的部署,他将房门紧锁,负隅顽抗。乔家装有防盗门,除非用撬棍才能打开,而他家中也有菜刀等武器。警方如果强攻可能会所有伤亡,或者会将乔建国击毙,这都是警方不愿意看到的。
9月23日,专案组决定诱捕乔建国,以做尿检为由要求乔建国下楼。乔却并不傻,他始终不开门,并扬言:谁想当英雄就上来,临死拉几个垫背的。如果来硬的他就跳楼。这样乔和警方对峙好几天,最后专案组负责人与乔对话,答应由其母和女友接他去做尿检。29日下午4时,乔建国终于同意去做尿检,但刚下楼便被埋伏的警察抓获。抓捕乔建国后,专案组对乔家进行搜查,对搜查出的物证进行技术鉴定,同时继续在外围寻找证人证言、提取物证,并立即对乔进行了审讯。
经历过“三进宫”、累计有10年牢狱经验的乔建国有丰富的反审讯经验。他在审讯中翻来覆去就是一句话:案子不是我做的,你们要是掌握证据就枪毙我吧!官方的叙述是:办案警察给他讲政策、讲法律、讲人生、讲亲情、 讲危害,他提出的一些要求办案警察也尽量满足。最后,乔建国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了,于次日下午5时许向专案组交代了所有的犯罪事实。张掖警方随即公布案件侦破情况,表示掏肠恶魔已经被捕。
甘肃省高院对张掖“少女被掏肠惨案”作出终审判决,凶手乔建国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之所以“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是由于此案中关于掏肠杀人的事实,只有乔建国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却没有直接证据指证,而乔又在上诉中推翻了这一供述。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只有口供而没有证据支持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最终,经甘肃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对乔建国犯故意杀人罪的量刑部分,其余部分均维持原判;乔建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原判乔建国犯抢劫罪、强奸罪(未遂)、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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