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料日方代表称:“我方始终认为我国遗留在贵国大陆之财产,为数甚巨,当值数百亿元,以此项巨额财产充作赔偿之用,应属已足。”事实上,这些保留下来的巨额物资和机器设备却由出兵东北的苏联军队捷足先登,作为“战利品”拆卸和搬运回国了。
因为有美国的撑腰,日本坚决不肯让步。蒋介石最后决定放弃《旧金山和约》中规定的“劳务赔偿”。但日方得寸进尺,居然要求台当局在条约中写明放弃“一切赔偿要求”。台当局断然拒绝。最终,台日和约中没有出现一个“赔偿”的字眼。只在条约附件“议定书”中载明:“为对日本人民表示宽大与友好之意起见,‘中华民国’自动放弃根据旧金山和约第十四条甲项第一款日本国所应提供之服务之利益。”
中日甲午战争结束后,清政府以战败国的身份付给战胜国日本2.3亿两白银作为战争赔偿,这相当于当时清朝国库3年的财政收入。靠这笔钱日本大力发展了重工业、军火工业和教育事业。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饱受侵略战争蹂躏的中国却没有得到日本应有和及时的战争赔偿。此后,由于时事变换,最终中国放弃了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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